加入外国籍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具体需要线下咨询上海市区级社保中心 (街道社保中心不行),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根据现行法律和实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在退休前(且未达到退休年龄)改变国籍 这又细分为两类:(https://m12333.cn/qa/mzmay.html)
劳人劳〔1985〕42号文针对的是退休后加入外国籍的情形,而119号文扩展至退休前放弃国籍,但需满足“已获准出国定居”条件。
119号文(即《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是1985年发布的文件,目前没有官方公开的全文链接,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权威信息
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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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背景:从2025年起,我国开始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目标是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 具体计算: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弹性退休政策,1965年至1975年出生的人群(即1965年出生的人在2025年时满60岁,1975年出生的人在2025年时满50岁)是首批适用弹性退休选择的人群。具体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意愿,在以下区间选择实际退休时间:
自2023年起,中国大使馆不再提供同一人公证/认证,需要咨询新加坡的公证律师及新加坡法律学会
关于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我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 2023年11月7日起,新加坡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新加坡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大使馆回复:
附加证明书
附加证明书是根据《海牙认证公约》规定,由公约缔约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例如中国外交部或相关外事办公室)为公文书(如公证书、证明等)签发的一种单独的验证证书。它包含固定内容的信息,用来证明该文书上最后一个签名和印章的真实性。 Consular Service Website
它的核心作用
附加证明书只说明文书的签署人身份、签名和印章属实,并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或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的真实性仍然由出具该文书的机关负责。
在适用《公约》的国家之间,附加证明书可直接用于国外,无需再去目的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曾经常见的“双认证”程序)。
办妥附加证明书后,使用国政府、单位或个人可依照规定渠道核验该证明的真伪
事先向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